小说内容
暖气片嗡嗡响着,把老式写字楼的清晨烘得发颤。我盯着电脑屏幕,眼皮打架,指尖在键盘上戳得勤快,心里却像是塞了个冰块。用户反馈里刚冒出来的一条帖子,标题扎眼得像根针——**《论一个舔狗的自我修养》**。 署名是“默默守候三年”。行吧,这年头写这类东西的,十有八拉都是些抓马大戏,要么就是无病呻吟。我敲了敲键盘,打算就这么过去,顺手点了下“已读”。 下一秒,页面自动跳转了。标题没变,内容却简单得惊人: > 她叫林晚,公司楼下咖啡馆的设计师,人如其名,干净又好看。我追了她三年,她没给过我好脸色,直到上周,她走了。我才知道,自己不是在追人,是在偷一颗心。 > > ——守候者 我差点把咖啡喷出来。不是,哥们你咋还走心了?这搁以前,我肯定激动得不行,抢着要找作者聊聊人生哲理。但现在……哎,我叹了口气,把那篇东西拉了回来。 手机震动了一下,是我媳妇发来的消息:“早点下班,我给你煮面。” 得嘞,媳妇儿牌灭火器,点一点,烦恼少一半。我起身去洗手间,对着镜子哈了口气,搓了搓脸。这片子是拍给我媳妇看的,我得演好。演啥呢?演那个被生活磨平了棱角、对感情不再热切的俗人呗。 “啥味儿啊你?”媳妇的声音从身后传来。我赶紧转身,练了个标准傻笑:“啥味儿啊?就是上班累,头发没梳。” 媳妇推了我胳膊一下:“少贫嘴。明儿是你哥生日,礼物准备好了没?” 我摸了摸口袋,掏出个小盒子,包装挺花哨。媳妇满意地点点头:“还行,我帮你转达。” 我俩一前一后走出写字楼,晨光把影子拉得老长。我瞥见不远处的咖啡馆,林晚应该刚到。她总是十点前到,六点后走,雷打不动。我已经有三年没去过了,不是因为腻了,是……挺怕的。 三年前的我,要是看见她今天这样,非得冲过去给她捶背捏肩不可。那时候我手头紧,连请她喝杯奶茶都要犹豫半天,结果呢?人家设计师手抖一下,都能让我心疼半天。 现在……我现在手头宽裕了点,我也更懂得什么叫尊重。可这心里头,那股子傻劲儿,好像没怎么消退。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