简介
“带枪穿越?嘿,够劲!乱世,够乱!主角一把枪,闯出一片天。啥民族大义,咱先放放,保命要紧。打打杀杀是日常,哪天不撺掇几个小队混口饭吃。跟主角一起抢地盘,看能不能在这乱世里杀出个名堂来?菜鸟?
第九章 乱世称雄
“他妈的……”张猛猛把脸埋进草丛里,狠狠吸了口草叶子味儿,才吐出来,嗓子眼儿都哑了。刚才那几口兔毛,现在还在他嘴里塞着,恶心得他直想反胃。他挣扎着往后挪了挪,腰腿一碰,又是一阵抽抽嫩嫩疼,差点没把草啃下来。
草太高了,一人多深,绿油油的顶到脑门。这鬼东西看着是草,摸着像茅草,扎得人屁股疼。张猛猛记得以前村里打谷子,牲口就爱啃这玩意儿,啃完没几天就蔫儿了,跑不动道儿。
他现在是活明白了。穿越就穿越了,枪也有了,可这乱世,连吃的都得自己找。娘的,草都成了他的天敌。要不是刚才那几只兔子把他引开,估计现在早就成了兔子搬家铺床底了。
张猛猛咬着牙,把兔子毛吐干净,活动下手脚。还好,那几只兔子没咬多深,血糊糊的,抹了两把野草,勉强算是止住了。他摸出枪,可不是现代人玩的九四,是一把老式的毛瑟手枪,黝黑黝黑的枪身,擦得锃亮,卸下来就能看出里面的机括,和他想象的不太一样,倒也好使。
“操,得想办法出去。”张猛猛嘀咕道。这鬼草丛跟迷宫似的,他在这转了快半个时辰,东南西北都分不清了。他试着用枪托捅了几下草,想把路让开,结果更疼了,感觉枪都变形了。
正烦躁着,他那老爹留下的怀表在兜里晃了晃。他掏出来,表盖是铜的,能拧开,表蒙是软的皮,拧下来一看,表芯坏了,弹簧断了,表正经是停了。他没扔,这老物件是他爹留下的,总比没好。
他把表蒙子拧回去,往草丛里扔了块小石头,听着没什么动静,估计是兔子们把他当成了猎物,或者他这动静太小了。不管咋地,得想办法走。他想起村里猎人用的烟丝,引火线,这要是能找到,肯定能烧个洞出来。
他记得离这儿不远有条小溪,沿着小溪往下游走,可能会遇到人。可这草丛密不透风,他怕走丢了。他观察了半天,发现草丛里有个地方,草稍微稀疏了点,像是被人踩踏过。他心一横,猫着腰,硬着头皮往前挪。
那草果然更密了,好几根草梗子扎进他的屁股,疼得他差点叫出来。他硬着头皮往前,感觉后背都被草磨秃噜皮了。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