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说内容
那天我踩着高跟鞋,在商场里摔了个狗啃泥。玻璃鞋跟碎了一地,我坐在地上,看着经理和路人指指点点,脸红得像熟透的番茄。旁边传来几声嗤笑,其中有个男声特别刺耳,带着点不屑的意味。 "啧,一看就是装出来的娇弱,摔一下就这副德行。" 我抬头,对上他。那人穿着简单的白衬衫,袖口卷到手肘,露出线条干净的手腕。他没看我脚下狼藉的玻璃,反而用一种审视的态度打量我,眼神像带着钩子,让人不寒而栗。这人就是程阳。 他当时正站在一家咖啡馆门口,手里拿着本书,看到我狼狈的样子,嘴角勾起一抹嘲讽。我咬着牙站起来,只觉得尊严都被他踩在脚下。我听见自己发干的声音,还有鞋底摩擦地面的刺耳声响,像极了此刻我的处境。 "你他妈找死啊。"我吼出来的声音比我自己预想的还要尖利。 程阳愣了一下,然后突然笑了。他迈开长腿走过来,到我面前蹲下,居高临下地看着我:"就因为你这双破鞋?" 我气得浑身发抖,手指几乎要戳到他脸上:"你他妈有什么资格说人?" "我没资格?"他挑眉,从口袋里掏出手机,"这里监控拍得清清楚楚,你自己不长眼睛啊。" 我死死盯着他亮着的屏幕,上面显示着我摔跤的慢动作回放。周围的人都围了过来,指指点点,有同情也有幸灾乐祸的嘲笑。那一刻,我觉得自己像个跳梁小丑,在众目睽睽之下演独角戏。 "行了,没必要演得这么惨吧?"程阳站起身,对我淡淡说,"我叫程阳,以后有需要可以找我。" 说完,他转身进了咖啡馆,白衬衫的衣角扫过地面,留下几道精致的痕迹。我看着他的背影,突然有种荒谬感。明明是我在受难,他却像个局外人似的走了进来。 后来我才知道,程阳是这家连锁咖啡馆的老总。他总是穿着最简单的衣服,开着一辆破桑塔纳,却处处透着一种让人不敢接近的气场。有人说他眼睛里没有光,因为见过太多黑暗。 我迷恋上这家咖啡馆,每天下班都会买杯咖啡坐在角落里看人来人往。每次看到程阳推着那辆老旧的自行车出现,我就会假装没看见。直到有一天,我发现他站在我面前,眼神里的嘲讽不见了,反而带着一种让人心慌的温柔。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