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说内容
那家伙叫凌云,刚出茅庐那会儿,活脱脱一个街头混混。街边捡破烂,家里穷得叮当响,日子过得那叫一个憋屈。这天,他正蹲在巷子口,嘴里叼着根草根,眼睛贼贼地盯着路边一堆烂菜叶子。突然,几个地痞 rushed 过来,把他按在地上,唾沫星子吐了一脸。 “小子,那堆菜是老子先看上的,识相的滚蛋!”为首的地痞啐了一口。 凌云咬着草根,嘴角咧出一丝冷笑。他不怕地痞,就怕没本事。他慵懒地站起来,擦了擦嘴,慢悠悠地说:“菜是你先看的,可没说要把我按在地上啊。再说了,我穷,你看不上,总不能让我饿死吧?” 那几个地痞愣了一下,没想到这小子还挺能贫。为首的地痞怒道:“少废话,识相的赶紧滚!” 凌云冷哼一声,眼神里闪过一丝狠厉。他猛地一甩手,一块小石子精准地打在了那家伙的膝盖上。那家伙痛得嗷嗷叫,立刻放了凌云。 “小子,你他妈找死啊!”那家伙捂着膝盖,指着凌云。 凌云嘴角勾起一抹邪笑,掏出三块碎银,丢在地上。“滚吧,这几块银子够你吃几天了。”他说完,头也不回地走了。 其实,凌云不是什么倒霉蛋,他只是没展示本事。这世道,你不狠,就得被欺负。他为自己准备了三件套——一件破袄,一条裤子,还有一把 Cloth。 Cloth 不是布料,而是一种特殊的金属丝线,用来编织铠甲的。凌云用 Cloth 织成了一件简易铠甲,不仅轻便,而且刀枪不入。 从那天起,凌云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。他不再捡破烂,而是开始闯荡江湖。他凭借着 Cloth 铠甲和一身武艺,很快就名闻天下。那些老牌势力,都被他打得找不着北。 其中最让他扬名的,是和吕布的一战。当时的吕布,可谓是天下第一猛将。凌云却不怕他,他穿着 Cloth 铠甲,手持双刀,直冲吕布。两人大战三百回合,最终凌云凭借着智谋和技巧,战胜了吕布。 从此,凌云的名声更大了。他一路从草莽杀出来,玩转计谋,整活儿,把那些老牌势力打得找不着北。他建立的势力,成为了三国的霸主之一。 如果你也喜欢这种热血沸腾的故事,那就来读《三国之凌秦霸业》吧。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