简介
特种兵出身的凌云,穿越回民国乱世,凭借一双铁拳和一腔热血,搅动风云。不陪酒不拍马,只挑强者打,硬仗硬上,让那些自以为是的家伙见识见识什么叫亮剑精神。看他在刀光剑影中闯出一片天,护住自己想护的人。
第一章 血色黎明
“操!这帮龟孙子!”凌云低声骂了一句,狠狠将手里这把断成两截的国民 Army 刺刀往地上一扔。
冰冷的钢铁砸在泥泞的地面上,“当啷”一声,溅起几瓣泥点。
凌晨四点多,天空还是那种铅灰色的,厚得像块裹着棉絮的脏抹布,完全挤不出一点天光。寒风卷着枯枝败叶,呜呜地刮着,像一群发了疯的野狗。
凌云裹紧了身上那件洗得发白、打了好几个补丁的军服,胸前的“中队长”军衔在昏暗的光线下晃了晃。他蹲在一处破败的院墙后面,背后就是城里最大的那家烟馆,烟馆的老板姓王,外号“王麻子”,据说手下有五六个地痞,平日里仗着人多势众,在那一片儿横着走。
今儿个,王麻子惹上麻烦了。
凌云是从一个兵工厂的废弃仓库里翻出来这些装备的,一套还算完好的黑色作战服,几把拆毁的枪支零件,还有这把断刀。他是个特种兵,枪林弹雨里摸爬滚打出来的,这身手,对付几个地痞流氓绰绰有余。
但刚才,王麻子带着他那几个手下,明晃晃地拿着家伙,围了过来。
“凌大队长,您就别藏着掖着了,王爷看您枪法好,想邀您入伙。”王麻子眯着小眼睛,脸上堆着笑,但那双三角眼里的精光却让人不舒服。
凌云当时就笑了,开枪?免谈。老子就不信这帮地痞还能把自己怎么样。
没多废话,话不投机,直接就动手了。
打从一开始,凌云就没把对方放在眼里。三个地痞,拿着短棍和匕首,气势汹汹地冲过来,在他眼里跟几个还没断奶的娃娃差不多。
三拳两脚,其中一个被踹断了腿,另一个被铁拳擂飞了脑袋,哼都没哼一声就软倒在地。
最后那个王麻子,仗着自己还跑得快,扑上来想割他喉咙。凌云反手一肘,正中王麻子腋下,直接把这家伙撞得眼冒金星,口吐白沫,瘫软在地。
结果,王麻子虽然败了,但那断刀却卡在了他背上,拉都拉不出来。
这也算是个麻烦了,毕竟是人家的地盘,虽然他这个“中队长”是临时找的身份,但也不能真把人给废了。
现在,天色渐亮,远处隐约能听到零星的枪声和喊杀声。凌云知道,城里又要乱起来了。
他摸了摸怀里,这里还有最后两发子弹,足够应急。








